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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人民政府

2024-04-04 2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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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连市监函〔2024〕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1月30日至2月23日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承办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中用餐单位、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等认真贯彻《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餐饮加工制作关、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

  生控制关,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常态化做好“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管理。上述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根据《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开展全项自查,对自查结果不符合规定或不合格,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主动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整改措施,并向属地分局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二、加强监督检查执法。各分局要以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婚宴酒席承办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以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资质、原料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及购进、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留样制度执行、病媒生物防控、定餐数量与供餐接待能力匹配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要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不采购、不加工、不销售野生动物和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落实好“长江禁渔”等相关要求;对餐饮单位提交的自查整改报告要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重视并加强网络餐饮监管工作,必要时约谈美团外卖、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机构,督促严格落实入网审查责任和质量抽查监测等义务,加强餐饮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外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推行无接触配送和食安封签。

  三、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春节特殊节点,加大对属地

  辖区内的小超市、农贸市场、年货集中销售区域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三无”食品、超保质期食品、过度包装、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临期食品,现场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第十二条规定,即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分类管理,做好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

  四、强化“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两会”来临,各分局要结合春季学校开学节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对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加大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鼠类等有害生物对校园食品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对学校食堂的业务指导,推动鼠类等有害生物防制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醒老年人群体科学购买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积极营造“健康年夜饭,平安过大年”的良好氛围。餐饮经营单位要加强文明消费提醒,倡导合理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要积极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市民低盐低脂饮食,预防疾病传播,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各分局要坚持标本兼治、社会共治的原则,强化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反食品浪费措施,加大对食品浪费违法行为的查处。

  六、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各分局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处置的应急预案。春节期间,提前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分局于2月23日前报送2024年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至食品流通与餐饮科丁新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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